陕西省西安中学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所(suo)属(shu)分类(lei):通知公(gong)告(gao) 阅读(du)次数:235 发布者:办公(gong)室管理员(yuan) 发布时间:2011-12-13
陕西省西安中学(xue)高中学(xue)生国家助学(xue)金(jin)实施办法
2010年9月
为了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和《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普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0]24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yi)、指(zhi)导思想
切实(shi)实(shi)施好国家(jia)助学金(jin)政策,公(gong)开、公(gong)平、公(gong)正地做好宣传、申请、审批、发(fa)放、建档(dang)等工作,大力(li)推进“爱心(xin)工程(cheng)”,帮助贫困学生在我校完成学业,使他们(men)能够安心(xin)学习、全面发(fa)展、健康(kang)成长。通过(guo)资助活(huo)动,培(pei)养学生的(de)社(she)会责(ze)任感(gan)和(he)爱国主(zhu)义精神。
二、组(zu)织、管(guan)理和(he)审批机构(gou)
1、国(guo)家助学金管理(li)(li)委员会(hui):负责国(guo)家助学金项目的组织(zhi)管理(li)(li),特殊情况处理(li)(li),最终审批(pi)。
主 任:张克强
副(fu)主任(ren):李文耀
委 员:李淑玲、杨枫、石峰虎、李亦工、梁亚君、任康元
2、国家(jia)助学金(jin)工(gong)作(zuo)小组:负(fu)责宣传、组织申请(qing)、学生信息建(jian)档(dang)工(gong)作(zuo)等。
组 长:李淑玲
副组长(zhang):杨枫、任(ren)康元
成 员:许变丽、付斌、王燕、各班班主任
3、国家助(zhu)学(xue)金(jin)申请(qing)审(shen)议小组:负(fu)责对学(xue)生申请(qing)进行(xing)审(shen)议,对审(shen)议通过学(xue)生进行(xing)公示。
组 长:李淑玲
副组长:许变丽、付(fu)斌、王燕
成 员:班主任代表5人;学生代表5人。
三、助学金申(shen)请(qing)对象
家(jia)庭(ting)经济困(kun)难(nan)、我校注册学(xue)籍的学(xue)生(sheng)。
符合(he)下列条件之一的优(you)先(xian)考虑:
1、城(cheng)镇家庭父母(mu)下(xia)岗(gang)、低保(bao)户学生,农村家庭经(jing)济困难的学生;
2、父(fu)亲(qin)或母(mu)亲(qin)一(yi)方去世(shi)、或伤残,或父(fu)母(mu)丧失劳动能(neng)力(li),或父(fu)、母(mu)一(yi)方失去抚(fu)养能(neng)力(li)的(de)学生。
3、受到(dao)严重灾(zai)害造成(cheng)家庭经济(ji)特别(bie)困难的学(xue)生;
4、其他因(yin)经济困(kun)难影响学业的(de)学生。
四、资助程序(xu)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条件要求,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及有关单位的证明一并交各班班主任老师。(一学年申请一次,每年9月20日至30日为申请期,)
2、班主任初步(bu)审查认(ren)定。对(dui)有(you)打架斗殴(ou)、抽烟酗(xu)酒、大(da)吃(chi)大(da)喝、不思进(jin)取或有(you)其(qi)它违纪(ji)行为者,或有(you)伪(wei)造证明(ming)弄虚作假(jia)的取消其(qi)享受资(zi)格。3、年(nian)级部审(shen)核汇总,落实核对补助名(ming)额,上报审(shen)议(yi)小组审(shen)核。
4、审(shen)议(yi)小(xiao)组审(shen)核并(bing)(bing)划定补助档(dang)次,并(bing)(bing)公(gong)示。
5、国家助学金管理(li)委员会审批。
6、发放。
五、资助指标(biao)与助学金(jin)标(biao)准
1、助学(xue)金指(zhi)标(biao)由学(xue)校管理委员(yuan)会(hui)确定并统一下达,年级、班(ban)级不(bu)得突破指(zhi)标(biao)申报。
2、按评审程序确定受助对象后,由学校办理银行卡,年级、班级不得擅自改变助学金另发他人。资助标准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学期(半年)10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期(半年)500元。
3、国(guo)家助学金(jin)工作小组对受助学生建(jian)立信息档案(an)备查并上报教(jiao)育厅。
本办(ban)法解释权归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委员(yuan)会
本办法从2010年9月起实施。
上一(yi)篇:关于体艺类考生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下一(yi)篇:关于做好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